关于修订《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编制规则(暂行)》 的公告
来源:上海航运交易研究所(筹)发布时间:2026-06-18
为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编制规则(暂行)》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由于SCFIS指数编制和发布主体变更为“上海航运交易研究所(筹)”,将“上海航运交易所”、“航交所”等表述分别修改为“上海航运交易研究所(筹)”、“航研所(筹)”。
2、原“信息部”指数相关职责由“航运指数发展部”承接,将“信息部”修改为“航运指数发展部”。
3、其他文字完善方面的修改等。
经指数业务监督委员会同意,本次修订自公告之日实施,2024年3月20日实施的编制规则同时废止。修订后的指数编制规则见上海航运交易研究所(筹)网站(www.sse.net.cn)。
特此公告。
上海航运交易研究所(筹)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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