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易鉴证服务
交通部水发【1996】881号文规定,在上海、浙江、江苏地区买卖二手船舶、废旧船舶,须在航交所内进行交易;企业购置二手船舶、申请进行船舶检验和申领船舶证书凭证时须出具航交所的交易证明。随着国务院国发【2009】19号文、《交通运输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和《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发布和实施,以及中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的开发和投入使用,建立了船舶“进场”交易的制度,航交所的船舶交易鉴证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发展,并向着“示范性船舶交易市场”迈进。
交通部水发【1996】881号文规定,在上海、浙江、江苏地区买卖二手船舶、废旧船舶,须在航交所内进行交易;企业购置二手船舶、申请进行船舶检验和申领船舶证书凭证时须出具航交所的交易证明。随着国务院国发【2009】19号文、《交通运输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和《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发布和实施,以及中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的开发和投入使用,建立了船舶“进场”交易的制度,航交所的船舶交易鉴证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发展,并向着“示范性船舶交易市场”迈进。
联系人:熊斯 电话:65151166--1920 邮箱:xiongs@sse.net.cn
船舶竞价
航交所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依托“中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强大信息积聚能力,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船舶交易方提供船舶竞价出售服务。
船舶出售委托方提供船舶出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航交所落实前期工作,发布船舶竞价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有意向的客户看船,并收取竞价保证金和竞价书 ,在规定的时间集合竞价,按照竞价公告的规则确定竞价成交方。
航交所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依托“中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强大信息积聚能力,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船舶交易方提供船舶竞价出售服务。
船舶出售委托方提供船舶出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航交所落实前期工作,发布船舶竞价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有意向的客户看船,并收取竞价保证金和竞价书 ,在规定的时间集合竞价,按照竞价公告的规则确定竞价成交方。
联系人:熊斯 电话:65151166--1920 邮箱:xiongs@sse.net.cn
船舶价格指数
上海船舶价格指数,是反映国内外远洋、沿海和内河航区的典型船舶成交价格水平以及波动情况的指数体系的总称,分为价格体系与指数体系两部分。价格体系目前包含17个典型船舶估价,指数体系目前包含5条综合指数,分别为“上海船舶价格指数(SPI)”、“国际散货船价综合指数(BPI)”、“国际油轮船价综合指数(TPI)”、“沿海散货船价综合指数(CBPI)”、“内河散货船价综合指数(IBPI)”。
上海船舶价格指数,是反映国内外远洋、沿海和内河航区的典型船舶成交价格水平以及波动情况的指数体系的总称,分为价格体系与指数体系两部分。价格体系目前包含17个典型船舶估价,指数体系目前包含5条综合指数,分别为“上海船舶价格指数(SPI)”、“国际散货船价综合指数(BPI)”、“国际油轮船价综合指数(TPI)”、“沿海散货船价综合指数(CBPI)”、“内河散货船价综合指数(IBPI)”。
联系人:谭朝阳 电话:65151166--1917 邮箱:tanzy@sse.net.cn
船况勘验价格评估
2010年9月,随着航交所业务不断发展和客户需求,为拓展服务功能,航交所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船舶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凭借高素质的船舶技术状况勘验和船舶价格评估专业团队,公司取得了中国保监会《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和国家发改委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经过几年的业务拓展,公司已成为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法院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之一,可为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提供融资船舶(包括在建船舶)价格评估、涉案船舶的价格公估、保险船舶出险后的检验和估损理算以及国资船舶处置前的价格估算等服务。
2010年9月,随着航交所业务不断发展和客户需求,为拓展服务功能,航交所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船舶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凭借高素质的船舶技术状况勘验和船舶价格评估专业团队,公司取得了中国保监会《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和国家发改委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经过几年的业务拓展,公司已成为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法院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之一,可为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提供融资船舶(包括在建船舶)价格评估、涉案船舶的价格公估、保险船舶出险后的检验和估损理算以及国资船舶处置前的价格估算等服务。
联系人:张恩恩 电话:65151166--1921 邮箱:zhangenen@sse.net.cn
船舶买卖标准合同
由航交所和中国船东协会联合编制的二手船舶买卖标准合同覆盖了船舶买卖市场的相关问题,在国际通行的NSF '93版本的框架上,更注重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 该合同主要针对国内船舶买卖市场,也可作为国际船舶买卖的参考,在编制过程中多次听取了航运和法律界专家的意见,并加入对市场今后发展的前瞻性考量,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
由航交所和中国船东协会联合编制的二手船舶买卖标准合同覆盖了船舶买卖市场的相关问题,在国际通行的NSF '93版本的框架上,更注重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 该合同主要针对国内船舶买卖市场,也可作为国际船舶买卖的参考,在编制过程中多次听取了航运和法律界专家的意见,并加入对市场今后发展的前瞻性考量,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
联系人:张恩恩 电话:65151166--1921 邮箱:zhangenen@sse.net.cn
游艇交易平台(建设中)
收集发布经授权的各类游艇及游艇相关服务的交易信息,对外实现信息资源的分类整合和发布、集中展现和优化组合,达到企业展示、信息发布、客服服务、留言反馈、业务处理的目标。对内实现信息采集、业务系统大数据处理及正常维护的功能,通过提供价格评估、交易鉴证、保险公估、融资租赁及游艇平民化等服务,打造中国的权威性服务型游艇相关交易实体平台,在此基础上研究发布反映宏观情况的“中国游艇发展指数”及反映市场动态的各个分类“中国游艇交易指数”,宣传中国游艇平民化管理理念,引领、规范中国游艇产业的有序发展。
收集发布经授权的各类游艇及游艇相关服务的交易信息,对外实现信息资源的分类整合和发布、集中展现和优化组合,达到企业展示、信息发布、客服服务、留言反馈、业务处理的目标。对内实现信息采集、业务系统大数据处理及正常维护的功能,通过提供价格评估、交易鉴证、保险公估、融资租赁及游艇平民化等服务,打造中国的权威性服务型游艇相关交易实体平台,在此基础上研究发布反映宏观情况的“中国游艇发展指数”及反映市场动态的各个分类“中国游艇交易指数”,宣传中国游艇平民化管理理念,引领、规范中国游艇产业的有序发展。
联系人:蔡纪仁 电话:65151166-1922 邮箱:caijr@sse.net.cn